关于基础医学部开展校级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教研室及重点学科负责人:
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,确保重点学科建设目标的实现,现对我部第二批校级重点学科进行工作检查。为切实做好本次检查工作,望各有关教研室和重点学科负责人高度重视,负责组织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,通过检查总结,进一步推进学科建设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内容:
1、《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》的完成情况(包括学科研究方向与学术队伍建设,人才培养,科研仪器设备与图书资料购置,科研学术成绩及社会经济效益,国内外学术交流等);
2、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情况;
3.学科建设所取得的成绩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;与省内外同类学科相比的优势与差距所在;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和建设重点。
二、检查范围
我校第二批获批的4个校级重点学科:药理学(负责人李萍)、生理学(负责人朱娟霞)、细胞生物学与遗传学(负责人苟兴春)、神经生物学(负责人王爽)。
三、检查步骤
1、自查。2014年10月20日—11月15日。通过自查,各重点学科形成2000~3000字左右的《重点学科中期检查自查报告》
2、基础医学部学术委员会检查。2014年11月中旬部学术委员会对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议,指出问题所在,学科负责人提供相关资料、准备现场,学术委员实地查看现场和资料,打分评议,并提出意见及建议。
四、要求
1、中期检查是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环节,希各有关教研室重点学科负责人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材料,切实做好自查工作。
2、请于2014年11月15日前,将《重点学科中期检查自查报告》(电子版和纸质版)交部办公室。
3、部办公室负责印制检查表格、安排会议。
附件:
1、《重点学科中期检查自评报告》体例及内容要求
2、《重点学科中期检查打分表》
基础医学部
2014年10月20日
附件1: 《重点学科中期检查自查报告》 体例及内容要求
一、报告标题: 基础医学部×××重点学科中期检查自查报告
二、报告内容:
第一部分:《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》完成情况
1、完成或超额完成的指标情况(定性、定量分析结合)
2、未能如期完成的指标情况及原因分析
第二部分:重点(建设)学科建设的主要进展
从凝炼学科方向、汇聚学科队伍、加强科学研究、建设学科基地以及人才培养状况等方面,阐述学科建设思路和建设成就。
第三部分:重点学科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
逐项叙述取得的标志性成果,包括主要完成人、成果依托的项目、主要内容、水平标志和重要价值或效益等。
第四部分:学科建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