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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态实验中心安全管理制度

作者:    信息来源:形态学实验中心    发布时间: 2012-11-23

一、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时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,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和实验室管理制度,做到防患于未然。

二、仪器设备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。仪器设备使用结束后应将各部位旋钮恢复原位,断开电源、水源。大型精密仪器实行专人专管。

三、对易燃、易爆及放射性危害的药品试剂,必须严格遵守其管理制度,谨慎使用。

四、化学药品严禁入口。使用腐蚀性药品时,切勿溅在皮肤和衣物上。使用挥发性试剂时应在通风条件下进行。使用有机溶媒时一定要远离火焰和热源。有毒和腐蚀性试剂的废液要经过减毒和中和处理后方可排放。

五、实验室内严禁吸烟,严禁用电炉烧水、做饭、取暖等,严禁仪器设备超负荷运转。

六、离开实验室时要仔细检查水、电、气等是否关好,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。定期检查实验室水、电线路及门窗,发现不安全因素,及时处理。

七、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防火、防盗设施。灭火器应放于明显位置,并应熟悉操作方法。定期更换灭火器内药粉,保证随时可用。

八、节假日要加强安全检查,发现不安全隐患,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,积极采取有效措施,防患于未然。如有意外情况发生应及时与保卫处联系。

九、各实验室安全管理要负责到人,并签订安全责任书,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。

形态实验中心

2006年9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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